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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3年,乔治·康吉莱姆(Georges Canguilhem)以《关于正常和病态的几个问题的论文》(Essai sur quelques problèmes concernant le normal et le pathologique)取得了斯特拉斯堡大学的医学博士学位,论文以19世纪生理学的科学化为切入点,剖析了生理学诞生的社会文化条件,并通过对医学思想史的批判性考察,重构了“正常”与“病态”的哲学意涵。22年后,经过增订的论文以《正常与病态》(Le normal et le pathologique)为题重新出版,新增的内容超出了过去医学哲学的范畴[1],开始在社会学、人类学、经济学等学科背景下进一步讨论“规范”(norme)的内涵在生命科学和社会生活之间的映照,并继续“冒险地通过对生命的哲学分析,来建立‘正常’的基本意义”[1]198。在康吉莱姆的时代,法国科学史领域主要以数学、物理等较为恒定的学科作为考察对象,很少介入对生命科学的研究。而在康吉莱姆看来,医学是认识人类具体问题的知识导引,应将其理解为一种处于几门学科交界处的技艺或艺术而非严格意义上的科学进行研究[1]7。在此思想的观照下,康吉莱姆拒绝将医学史化约为技术的演进史,转而从“规范”概念出发,探究生命体在应对疾病、错误等负面价值时创造性地重建自身秩序的过程。这一洞见不仅为理解生命与社会的关系提供了新的哲学维度,也为后来医学哲学、生命政治及STS等领域的研究开辟了重要视角。
在当代医学人文的语境中,康吉莱姆的影响几乎无处不在。无论是米歇尔·福柯(Michel Foucault)的“生命政治”(biopolitics),还是吉奥乔·阿甘本(Giorgio Agamben)的“赤裸生命”(bare life),抑或凯博文(Arthur Kleinman)等医学人类学家对“疾痛叙事”(illness narrative)的重视,一定程度上都是对“生命规范性”命题的继承与转译。这些当代学者的理论化推进工作无疑拓展了医学人文的批判维度,不过他们在借助生命规范性的视角贯通科学与社会、个体与制度之间关系的同时,却也于无形中稀释了康吉莱姆思想中那种对于生命自身能动性与突破力的强调。当生命被简化为社会、文化或技术体系中的被建构者时,“规范”将难以避免地沦为外在力量的投射,而不再指向生命自身生成秩序与价值的能力。正因如此,《正常与病态》的意义,并不在于为生命提供一种新的科学定义,而在于提醒我们认识并理解生命如何在与环境、社会及技术的互动中,不断生成、重建自身的规范。康吉莱姆通过揭示生命在病态与危机中展现出的创造力,发现“病态”并非对常态的偏离,而是生命自身奋起战斗的契机。正是在这一意义上,重读《正常与病态》不仅是对经典的回望,更是在技术理性与算法逻辑重新界定“正常”的当下思考生命如何在规范化的世界中维系创造意义的能力。
二、对实证主义的“发难”康吉莱姆的哲学方法论重视对“概念”的考察与反思,他认为科学史绝不是一部简单的传记,更不会是由科学轶事装点而成的年表,它必须是一部关于科学概念的形成、畸变和修正的历史[2]235。因此,康吉莱姆的研究主要集中于对诸如反射、细胞、进化等医学、生物学概念形成的历史过程的考察,主张从当下出发,回溯历史,重新发现某些被遮蔽的重要时刻。在《正常与病态》中,康吉莱姆进行的第一项工作就是对经由奥古斯特·孔德(Auguste Comte)的扩展而获得普遍性意义的布鲁塞原理(Broussais’s Principle)发起批判。后者将正常与病态视为同一现象在数量上的变化的观点在康吉莱姆看来是狭隘且有待商榷的,因为个体在应对一切不可预知的疾病、危险甚至死亡的过程中不断获得的生命经验难以通过数字得到直观,所以我们对生命科学的认识也应当超越简单的量化分析而深入到生命经验的复杂性和多样性中。
1. “量变”逻辑的局限在弗朗索瓦-约瑟夫-维克多·布鲁塞(François-Joseph-Victor Broussais)之前,19世纪的法国学者们普遍认为病态遵循着与正常完全不同的法则,也就是说病态是不同于正常或者说对立于正常的特殊存在,因此对正常的观察并不能决定我们对病态的认识,反之亦然。但是,痴迷于器官疾病论的布鲁塞却认为所有的疾病都源于特定器官或与器官相连的组织的炎症。因此疾病与健康在本质上是相同的,它们之间的区别仅仅在于由刺激导致的体液过多或过少,生理学的任务就是确定这些过程如何使肌体偏离正常状态从而走向病态。布鲁塞的医学理论和他倡导的放血疗法在法国医学界受到追捧,虽然生理学保守派人士以及奥诺雷·德·巴尔扎克(Honoré·de Balzac)等小说家们对他极尽讽刺,称其疗法比拿破仑打的一切战役耗费的血都要多[3]9,但布鲁塞撰写的《刺激与疯癫》(De l'irritation et de la folie)却受到刚刚经历过精神崩溃的奥古斯特·孔德的青睐。这篇文章无疑根据物质解释了孔德在狂暴与沮丧情绪中的无力挣扎并非由于他个人的异常而是器官组织受刺激后的炎症导致的结果。布鲁塞的理论因此成为了孔德拯救德行的救命稻草,后者声称“从来没有人以如此直接而让人满意的方式发现病理学和生理学之间的这种关系”,并且认为该原理应当被推广到理智和道德的领域[1]18-19。事实上,在孔德之前克劳德·昂利·圣西门(Claude-Henri de Rouvroy,Comte de Saint-Simon)已经将生理学的观念引入社会学领域,他提出“社会生理学”的概念,将社会比作处于发展之中的有机体。孔德在此基础上继续扩展自己的学说,为社会学建立分析的框架与工具[4]6,他将布鲁塞原理向社会学和政治学领域的转渡进一步为他提供了就革命和社会问题进行实证研究的逻辑指导。
在梳理正常与病态的概念在法国医学界的发展谱系时,康吉莱姆细致地分析了布鲁塞在理论化二者量变关系的过程中对其老师玛丽·弗朗索瓦·泽维尔·比夏(Marie François Xavier Bichat)的误读以及由此造成的他本人和孔德后续逻辑上的混乱。这种混乱表现为实证主义者们在反对比夏唯心主义活力论的同时,又不可避免地受其影响,最终只能在形式上以生理学的“刺激”代替形而上学“生命力”的概念。另外,即使布鲁塞、孔德等人都不赞同用数学的方法处理充满不稳定性的生理问题,但康吉莱姆认为通过量变确认正常与病态同质性的方法在逻辑上已经隐含了对测量体系的运用,而且正是布鲁塞和孔德的工作开创了使用统计数据评估治疗的先河,正常因而成为了能够被测量的对象,健康被赋予了稳定范围内的数值。由此,科学抽象和具体经验这两种不同的感知秩序在医学得到了混合。
2. 病人的缺席与经验世界的重申布鲁塞的理论在科学家克劳德·贝尔纳(Claude Bernard)对糖尿病的研究中得到了进一步的阐释,后者通过对糖尿病的研究指出并不存在对于正常状态来说未知的症状,例如“糖尿”只是正常现象中一种“隐藏且未被注意的”现象,只有通过放大才能使其显现[1]37。这一发现巧妙地揭示出病态是那些我们习以为常的正常状态被放大后的结果,尽管贝尔纳的研究领域并不直接涉及对正常与病态关系的深入探讨,但他基本坚持二者之间存在连续性或同一性。他指出“健康和疾病并非两种本质上不同的模式”[1]40,两种生存状态只有程度的区别,即疾病是正常现象放大、失衡后的结果,而非一种发生改变后的全新状态。基于此,贝尔纳将充分观察正常状态下的生理指标作为认识疾病的一个重要前提,这种逻辑使他倾向于将病理学向纯粹的观察和实验靠近。康吉莱姆对贝尔纳的思想颇为熟悉,并认为学界缺乏对于这位重要学者著作的整理与讨论。他认同其对于临床的观察和实验的重视,但也批判性地指出贝尔纳与经验主义的矛盾在于他将医学和生理学分别视为研究疾病和研究生命的科学,并认为后者对前者具有理论上的先导作用。按照贝尔纳的逻辑,理性的治疗必须依靠以生理学为基础的科学的病理学才能存在,这种观点暗示了医学和疾病之间的先在关系,而对这种关系的思考必将引导我们重新审视临床过程中的主体性问题。
将病态作为正常状态的延伸在某种意义上消解了疾病与健康的二元对立,使得医学研究更注重连续性的生理变化而非绝对的病理界限。尽管贝尔纳在生理机制层面推进了对疾病的理解,但这一框架排除了患者主体的经验世界。在康吉莱姆看来,医学的确需要一门客观的病理学,但是如果这种客观性造成了研究对象的消失,那么我们应当重新思考病理学的意义。康吉莱姆倾向于将疾病视作一种具有独创性的事件[1]55,这种事件关乎整个有机体层面上的一切,关乎人之生命经验的独特性与整全性,因为“对于人来说,变成一个病人,意味着真正地过上了另一种生活,甚至是生物学意义上的生活”[1]56。以糖尿病为例,我们很难将其发病机制归因于单一因素,因为“从糖尿角度来看,糖尿病不是源于肾脏;从胰岛素分泌减少角度来看,它不是源于胰腺,它也不是源于垂体;它是源于所有功能已经被改变了的机体,而它能够对机体产生的不良影响也同样是全身性的,例如使患者受到昏迷的威胁、阳痿或不孕不育等”[1]56。因此,康吉莱姆认为人为地将疾病分解为一系列经过抽象分析后的症状或现象,而忽略症状产生的语境和背景,会使我们低估其复杂性。
在这一意义上,疾病不再是正常状态的偏离或失败,而是生命对破坏性环境作出的创造性回应。它揭示了生命自身的主动性与可塑性,也使“病态”从被动的异常转化为具有规范生成力的事件。康吉莱姆由此突破了贝尔纳式的实验理性,将医学知识重新定位为理解生命活动的实践性科学,而非对机体失衡的单向修复。
3. 身体、疼痛与疾病事实康吉莱姆赞同医生勒内·勒利希(René Leriche)对于这个问题的看法,勒利希认为医学科学化的结果之一就是使病人对自身状况的判断失去效力,对医生来说重要的不再是社会中的病人而是解剖学和生理学意义上的疾病。但是器官的沉默并不代表疾病的缺席,一次随机的体检可能使某种从未被我们意识到的疾病出现在医生的诊断书上,而一个长期饱受疼痛煎熬的人却可能因为检测数据的正常而被医生拒之门外。这种情况的出现反映出患者和医生存在的视角分歧,对患者来说“疾病是在人们生活和工作的正常过程中惹恼他们的东西,最重要的是,使他们受苦的东西”[1]58。勒利希指出健康是一种无意识状态,人们只有在感知到对健康的威胁和障碍时,才会产生关于身体的意识。相反,医生对疾病的定义存在于解剖学上的改变或生理学上的障碍,他们在诊断时“必须去除掉疾病中人性的东西”[1]59,这就意味着即使在没有病人的情况下,也可能存在疾病。
考虑到上述问题对于疾病的判断带来的困难,勒利希富有见地开始从效果,即疼痛,来定义疾病,他认为疼痛并非正常活动的表达,而是一种畸形的个体现象呈现出的疾病事实[1]62。康吉莱姆指出这种将疼痛作为疾病判断依据的观点,有助于我们从抽象科学的图景来到具体意识的领地,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实现疾病和病人的重合。因为在个体层面,疼痛是一种事实,而分析这一事实就必须将个体行为的整全性纳入考量之中。人类学家在这个领域开展了大量工作,他们关注人主观意识下的疼痛体验,并在文化和社会的语境下重新思考疾痛的意义,试图帮助推进医疗体制及其实践的改革[5]171。
不过其中的一大悖论是,医学科学化的初衷原本在于借助技术手段减少诊断和治疗过程中的差错,最终促进对人的照护[6]234-238,而当代医学实践对可量化指标与技术证据的过度依赖,实际上却将医生的注意力从病人的苦痛经验转移到了数字化的健康表征。造成这种转移的动力既包括实验室诊断和影像学等技术的兴起、流行病学与统计化医学话语的霸权,也涉及制度化的激励(如报销、绩效考核与临床路径)、时间与制度压力以及司法化/防御性医疗实践等因素。这些因素共同促成了以“化验单”“影像结果”“评分量表”等可度量证据为优先的诊疗范式,从而在临床话语中压缩了病人叙述的空间,使病人的主观性被忽视或边缘化。
在此情况下,康吉莱姆的批判显示出重要意义,将疾病作为一种经验性事件,既提醒我们何谓健康,也敦促医学在追求客观性的同时,不忘恢复对病人经验与困苦的关注。只有在客观检测与主观体验之间重建对话,医学才能既减少差错,又不丢失作为“关怀实践”的人文初心。在重新确立经验的价值之后,康吉莱姆进一步追问:生命为何能在病态中生成新的秩序?这一追问使其思考从经验的层面转向生命本体的层面,从而推动了“生命规范”这一关键概念的提出。
三、从正常状态到生命规范“正常”的概念在不同学科中应用广泛,因此很难在学理上确定其起源与界限。对社会学家们而言,埃米尔·涂尔干(Émile Durkheim)、欧文·戈夫曼(Erving Goffman)等人的著作是进入社会规范研究时的必读经典,而人类学界则不断重提弗朗兹·博厄斯(Franz Boas)学派在该领域的成果,虽然乔治·德弗罗(George Devereux)等心理学家声称“正常”与“异常”源自精神病学,但如今越来越多的人将康吉莱姆和福柯视为它们真正意义上的发明者[7]1-21。在1943年的博士论文中,康吉莱姆指出,“正常”(normal)一词源自拉丁语 norma,原意为“直角尺规”(équerre),意味着事物处于恰当的、无偏的位置[1]85。然而,自19世纪中叶以来,该词在医学、社会学和政治学领域中经历了概念转化,逐渐演变为一个既具有描述性又具有评价性的复合术语:它既指统计学上多数情况下的平均状态,也暗含某种“应然”的价值判断。在康吉莱姆看来,这种双重性使“正常”成为医学与社会实践中最具张力的范畴之一——它既是被测量的对象,也是被追求的目标,既是事实,也是规范。
康吉莱姆十分关注概念的内在张力,他强调,所谓“正常”并非源于科学定义的先验标准,而是根植于活着的个体所经验到的生命秩序之中。某种状态之所以成为治疗的目标,不是因为它本身“正常”,而是因为病人将其视为值得恢复的状态。这种对正常的设定体现了一种源自生命本能的规范性努力,即生命主体在面对痛苦、疾病或功能障碍时所表现出的抵抗与调适倾向[1]148。换言之,正常并非静态的客观事实,而是个体在不断与自身及其环境互动中建构的生命规范。正是在这一哲学重估中,康吉莱姆从“正常状态”的统计逻辑出发,转向对“生命规范”本体论与实践性的探讨。他认为理解疾病与健康的关键,不在于划定二者的绝对界限,而在于揭示生命如何在不确定环境中生成自身的规范、调节其差异与裂缝。这一思路不仅为医学理论提供了根本性的重构视角,也为日后社会科学将“病态”视为生命的一种可能形式奠定了分析基础。
1. “正常”概念的变迁与统计学逻辑的误区19世纪的天文学家阿道夫·凯特勒(Adolphe Quetelet)在《论人类及其能力之发展或论社会物理学》中提出了“平均人”(average man)一说,认为一群人或一个民族的典型特征可以通过其体质和道德的品质进行测量[8]195。凯特勒认为即使个体存在生理、心理等各方面的偏差,但通过对大量统计数据的分析,我们依然可以找到一个“平均人”的理想模型,这个模型具有稳定性、可预测性,能够反映社会群体的典型特征,从而用于定义“正常”的人类行为模式。涂尔干和弗朗西斯·高尔顿(Francis Galton)据此对“正常”展开了进一步的考察,前者将“平均”追溯到亚里士多德的时代,指出“正常”即为“正确”,是需要维持或返回的业已失落的理想状态,对正常的偏离意味着病态;后者则将生物统计学应用于解剖学中,得出“正常”代表平庸且需要被改进的观点。
康吉莱姆反对将“正常”简化为“平均”的等价物,他指出二者在逻辑上彼此独立,无法依据某种统计上的平均值来确证解剖学或生理学意义上的“正常状态”[1]110-111。在这一点上,他引述了莫里斯·哈布瓦赫(Maurice Halbwachs)对凯特勒的批评,指出后者错误地将人类身高的分布视为偶然且相互独立的个体变异,从而忽略了生长过程的历史性与身体现象所处环境的社会性。这种统计学上的建模,事实上隔断了生理变异与其所嵌入的生命历程之间的因果链条。康吉莱姆强调,身高等生理特征并非纯粹的生物事实,而是一种持续生成的“机体效果”(effet organique),它既受到遗传机制的影响,更受到社会文化规则的形塑。换言之,人在生理意义上始终处于自然法则与社会规范的交汇点上。正因如此,若以统计平均值作为医学或体质人类学的判断依据,而忽视了环境、生活方式与文化认知等多重变量的参与,便容易陷入一种将复杂现实过度简化的理性主义错觉。
为进一步阐明“生命规范”并非统一的标准状态,而是与具体群体的生活环境、文化实践和历史过程密切相关,康吉莱姆调用了大量跨学科的材料。他关注印度瑜伽修行者如何通过控制内脏器官实现某种极端但健康的生理状态;分析了中国人的饮食结构与农业节律如何影响其呼吸频率与代谢模式;考察了非洲部分人群的血糖水平与病理症状间的关系;追踪了石器时代人类关节炎的高发率等古病理学资料。通过这些案例,他指出所谓“正常”的生理指标往往是特定历史时期、地理环境与集体生活方式的产物,体现的是某一社会—文化群体在特定情境下的功能性最优状态,而非普适性标准。然而,康吉莱姆并未因此推崇文化决定论式的相对主义。相反,他对现代社会中日益强化的以技术介入改变环境,从而改变人类自身的观念提出了警惕。他提醒我们,环境并非静止的客体,其本身也是生命体在与外界互动中选择性塑造的结果。因此,我们无须也无法对规范的演化预设进步或改良的方向。规范的稳定性不是因为某种先验标准的存在,而是因为生命本身已在复杂的适应机制中建立起持续性的调节秩序。
正是在这一层意义上,康吉莱姆超越了将“正常”作为平均值或理想模型的传统理解,转而强调对“规范”(norme)这一更为根本的生命概念的关注。他将规范视为生命在与环境互动中不断设定、自我调整并予以维持的动态系统,是生命抵御病态、承认差异、生成多样性的基本形式。
这一视角不仅重释了生命的创造性,也为疾病研究、医学实践乃至社会批判提供了全新的哲学基础。如果说可观察到的普遍性具有实现完美的价值,那么普遍特征则具有呈现理想典型的价值[1]。相应地,对医学来说,正常同时反映出的是人体的习惯性状态与理想状态,因而治疗的目标就是恢复或重建正常。但是,康吉莱姆对其中的条件关系进行了思考,他认为某种状态之所以是正常的,并非因为它是治疗需要实现的目标,而是因为病人认为它是正常的,所以才成为治疗的目标。因为只有当活着的人认定自己是病态的时候,他们才会去避免或者改正某些可怕的、以负面价值的形式存在的状态或者行为。进一步来讲,在此过程中,活着的人,往往会以相对清醒的方式,延伸出一种生命特有的本能性努力,以对抗那些持续存在的规范给他们带来的障碍。不过,这种对抗的能力是通过人的理性选择而存在的吗?
2. “异常”与“病态”的规范性不同于正常,异常在经过一系列语义学上的错误解读之后最终在《医学词典》中成为一个纯经验主义的描述性概念,它代表一种需要得到治疗的生物学现象,应当被自然科学解释而非进行价值评估。因此在解剖学和动物学中,异常反映的是统计学意义上相对于特定类型的个体变异,这些变异根据复杂性和严重程度分为变异、结构缺陷、异位和畸形。但并非所有的异常都可以被视为病态,以异位为例,尽管存在极少数心脏位于胸腔右侧的案例,该现象对解剖学来说非常严重,而在实际生活中并不会造成个体生理功能上的障碍,心脏异位者依然健康、长寿,并对此异常一无所知。这种异常不会通过诸如阻碍某种功能的正常运作等有害的方式被机体意识到,所以它虽然存在却常常被忽视。由此,康吉莱姆再次重申生命具有规范性,而生命中的驱动力和排斥力正是形成这一动态规范的两极。当异常没有阻碍或颠覆生命的动态极性时,便能够被容忍甚至被忽视,相反,当其超出规范所能承受的负荷时,便会以疾病的形式被机体感知而暴露出来。
然而,感知无法凭空产生,它始终与机体内外的环境(milieu)密切相关。通过控制环境,科学家们发现异常,甚至是具有遗传性的异常,本身并非病态,而是特定环境下的生命规范。例如,工业区内的灰蝴蝶逐渐变为黑蝴蝶的主要原因在于园区内黑蝴蝶的鸟类捕食者数量减少,而非黑蝴蝶的生存力更强。可以发现,环境允许物种绕开重重障碍向更优于自身发展的形态发生变化,并最终导致新的物种和新的生命规范的出现。如果这些规范在稳定性、繁殖力以及生命的可变性方面不如早期的规范,它们将被称为病态;如果这些规范在同一环境中被证明是等同的,或者在另一个环境中是优越的,它们将被视为正常的。此时,正常来自于它们所代表的规范,而病态反映出的则是另一种被生命排斥的规范[1]103。
康吉莱姆引证了大量医学案例来解释这个问题,例如,奥古斯特·尼拉通(Auguste Nélaton)发现患有结核性关节炎的病人为了减轻痛苦,会本能地将肢体置于屈伸之间的中间位置,以减少肌肉对关节面的压力;科特·戈尔德斯坦(Kurt Goldstein)的研究则显示,在战争中大脑受损的病人因无法承受病痛而选择依赖于狭窄的环境,且他们对秩序极度狂热,热衷于保持单调乏味的生活[1]136-137。这些实例表明病人接受了某种特定的规范,但缺少通过规范化来改变自身现状的能力。虽然个体的生命经验相互独立且多样,但康吉莱姆认为规范化是生命的一种内在必然,是人类生存的力量。他分析了休林斯·杰克逊(Hughlings Jackson)等进化论者按照功能障碍对神经性疾病进行序列划分的做法,在肯定其独创性的同时指出不能简单地将病人身上保留的某些特征理解为正常状态遗留下的残余,而是要发现疾病如何赋予那些特征以新的形式,进而创造出生命中的另一个维度。
简言之,康吉莱姆认为正常和病态存在于生物体与其环境的关系之中,它们的动态交替使生命在其中更好地生活并建立自己的规范。不过,康吉莱姆在这里并没有对环境进行自然和社会层面的严格区分,而是使用“milieu”这一可用于多种情境的词,凸显多重力量的相互交融。因此,他还对通过控制环境来获得生理学定理的实验室研究提出了批评,认为在实验室内发现的生命规范只有在科学家操作规范的框架内才有意义,因为实验室本身就创造了一种新的环境,由此得出的结果是否能够作为关于正常状态的普遍理论用于人和动物的日常生活还需得到谨慎的思考。
3. 生命规范的动态极性在生命规范的意义上,康吉莱姆逐渐脱离了将“正常”与“病态”相对立的传统理解。虽然二者不能被化约为纯粹的数量差异,但他并不认为健康与疾病分属两个截然对立的极端,而主张将病态理解为生命的另一种可能,一种生命规范内部的较弱形态。这一观点挑战了以往将疾病视为健康之纯粹否定的医学模式,转而强调疾病以“规范性”的方式构成了生命体适应环境的另一种努力。康吉莱姆的分析表明我们无法通过某一统计学意义上的平均数来判断何谓正常,也不能以普遍数据确证病态的本质。判断正常与病态的任务,应重新交回个体本身,以具体的生命经验作为医学思考的出发点。例如,在面对相同的流感病毒时,不同个体表现出差异极大的免疫反应和康复能力;同样,近视并不妨碍一个人过正常生活,却可能阻止其从事某些特殊职业。在康吉莱姆看来,一种生命规范的高低并不在于其普适性或强度,而在于其是否能够在特定环境中维持生命的完整性,不同的规范代表着不同的生活可能性,不能作优劣之分。疾病作为一种适应力相对较弱的生命规范,虽在维持生命方面具有一定局限性,却依然体现出生命在环境变动中生成规范的基本能力。
康吉莱姆对生命技术的分析进一步深化了这一理论。他批判性地指出,关于身体的研究往往只关注生命自然状态的表现形式,却忽视了生命力量在病态或失衡状态下的动态调节历史。即便是“自然治愈”的过程,也常被归于人类理性的结果,而非生命自身的调节机制。康吉莱姆主张,生命技术应被视为所有技术的根源。它不是理性工具的外在应用,而是生命在面对不确定性、破坏与疾病时不断自我调整、规范化的表现。医学在其中的角色,是借助理性组织与技术化处理,实现生命自我调节能力的工具性延展。由此,生命不再依赖既定规范存续,而是在不断重建规范的过程中展开其创造性的存在。
这一生命的规范性逻辑同样改变了我们对“健康”概念的理解。在古典时期与启蒙时代,健康常被界定为“疾病的缺席”,哥特弗里德·威廉·莱布尼兹(Gottfried Wilhelm Leibniz)认为身体的善不仅存在于快乐,也存在于一种中间状态,即健康,当一个人没有疾病时便是足够好的;康德则认为,健康虽非一种可被确知的知识,却是一种与幸福经验紧密相连的身体感受状态。在此背景下,健康被赋予了非科学性的、经验性的、近乎常识性的意义。尽管康吉莱姆并不否定这一点,但他进一步指出:健康不仅意味着维持现有状态,更体现为一种面向未来的可能性——它使生命能够不断在新的环境中建立新的规范。换言之,健康并非对稳定的固守,而是应对变化的能力,是能够生病并康复的能力。
康吉莱姆认为,现代医学往往被实验室技术与量化手段主导,倾向于将健康视为稳定可控的常数,将疾病还原为偏离常数的物理现象。但是,如果我们接受康吉莱姆的观点,即认同健康和疾病皆为生命规范的不同表现,那么疾病就不仅是一种障碍,也是一种事件,是生命在特定情境下生成新规范的契机。所以康吉莱姆说健康是对当下的保证和对未来的担保,让我们在心理和生理上感到稳定,它不仅意味着在既定情况下保持正常,还意味着具备在其他可能的环境中建立新规范的能力[1]134。对人类来说,自然环境与社会制度在根本上都是不稳定的,虽然学者们试图归纳这些不稳定背后的抽象规律,但康吉莱姆认为活着的动物并不是生活在规律之中,而是生活在改变这些规律的事件中,保持健康就意味着能够生病和能够康复。正如书中所言,生命不是线性的推演,而是与充满缝隙和漏洞的环境的争吵不休[1]148。
在对于疾病与健康的讨论中,康吉莱姆提出了一个以生命科学的总体框架为基础的方法论,主张在研究中纳入我们对生物体内部结构、机制和功能的理解,虽然这种研究路径似乎将对象与方法混为一谈,但这种试图将疾病的心理、主观意识与医学理解重新联系起来的视角至少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新的思考的起点,也为以量化测试取代个人临床判断的现代医学提供了一个新的批判模式[9]729-742。
四、从社会到生命1943年,康吉莱姆在斯特拉斯堡大学准备博士论文的同时在文学院讲授名为“正常与病态”的课程,1963年他在巴黎再次开设这门课,不过二十年后讨论的重点与探索的路径已大不相同,关涉的内容也超出了过去医学哲学的范畴[1]。这些新的思考最终以三篇论文的形式补充进1966年重新出版的《正常与病态》之中。在这些新文章中,康吉莱姆认为当规范的问题被扩展至社会层面时,它便指向了对正常性和普遍性关系的思考[1]197-198。
在他看来,正常在社会大众中的普遍化主要通过学校与医院这两个看似中立的机构来实现,因为教育系统与医疗制度的改革很大程度上表现出对科学理性的集体需求,正是这种需求使正常成为一种普遍且需要达到的理想状态。尽管在18 世纪以前,“正常”主要停留在口头与日常经验层面,但经过法国大革命后,这个本义为丁字尺矫正工具的词从最初大众语境中社会公认的健全状态逐渐演变为教育和医疗领域制度化后的规范。因此,学校和医院内的课程规范、诊断准则相继开始以“正常”为名形成正式文件[1]198-199,以纠正、整顿或预先阻止那些可能的失范行为。通过规范,一个社会可以评估、预测和假定自身的需要,它不只是社会生活的机械化,相反,它还模糊地反映了社会和生活于其中的有机主体的需求。这些需求通过司法程序合法化,受到法律的保护,并由此嵌入于一套严密的秩序之中。
1. 稳态与秩序:规范的双重机制孔德从生理学借用有机体的概念描述社会时,强调了社会的调节功能,他指出社会有机体在很大的程度上掌握着一种获取新器官的重要能力,这种能力可以调节平衡,使社会正常运作。康吉莱姆承认这种类比的启发性,但同时指出对于有机体而言,规范与调节是内在即时的,比如体温与血糖的自动调节,而在社会生活中,规范需要通过知识学习与纪律训练方能生效。所以,即使社会的调节与有机体的调节存在相似之处,但是在规范的意义上,二者的发生机制却截然不同。贝尔纳在其生理学研究中率先提出“内部环境”(milieu intérieur)的概念,强调生命进化的关键在于机体能够保持内部环境的相对恒定,并通过细胞与组织的自我调节维系整体功能。这一观点将生命视为一个自主整合的系统,其进化方向指向对内部条件的精细管理。相对而言,安德烈·勒儒瓦-高汉(André Lero -Gourhan)则从人类学与考古学角度进行论证,认为人类进化更多发生在“外部世界”,工具、技术与社会结构的不断创新与扩张是人类适应环境的主要途径[1]217-218。这种内在整合与外在扩张的对立说明:机体通过内部环境的自我规范保持稳定,而社会则通过外部结构与制度的扩张维持秩序。康吉莱姆由此提醒我们在讨论规范时既要关注个体生命的自我组织能力,也要警惕将社会视为一个被动的环境,而忽视其自身不断向外延伸并塑造新环境的过程。
除了发生机制,生命规范与社会规范在确定方式上同样存在根本差异,康吉莱姆认为生命规范一般具有内在确定性,而社会规范则模糊多变。他引述了吉尔伯特·基思·切斯特顿(Gilbert Keith Chesrton) 批判改革家们在未明确何为健康的社会之前,就急于对大众“开药方”,结果却往往适得其反的例子[1]219-220。然后指出,相对而言,医生能够依赖机体稳态作为客观判断的标准,只要器官未发出“不正常”的警报,就可视为健康状态。然而,社会规范缺乏机体稳态那样的自我调节与自我纠偏机制,它只能通过法律、制度和意识形态的外在强制来维持秩序[1]207-210。汉斯·薛利 (Hans Selye)的“一般调节综合征”理论很好地解释了这个问题,薛利认为生物体面对环境压力时会经历报警、抵抗或疲乏阶段,也就是说,疾病与生命的自我调节机制密切相关,而这种特殊机制却无法在社会规范中寻得对应[1]234-236。由此可见,生命规范的确定性源于机体自发的稳态调节,而社会标准的多样性与模糊性则根植于外在权力配置和文化实践的不断变动中,两者虽然在表象上都指向“正常”与“病态”的区分,但生成机制与应用方式却迥然不同。
在对于生命规范界定的问题上,康吉莱姆强调,人体的结构与功能不仅是生物机体与自然环境互动的结果,还深刻体现了社会所采纳的生活方式。身心医学在这个领域的工作得到康吉莱姆的关注,他以社会心理学家奥托·克兰伯格(Otto Klineberg)的跨文化研究为例,指出人类的“适应”与“规范”并非单一生物反应,而是在特定文化、政治和社会背景中形成的多维病理学现场。克兰伯格观察到中国人、印度人、菲律宾人的平均收缩压普遍比美国人低15-20毫米汞柱,这一发现凸显了环境与社会心理体验对机体常数的持久改变作用[1]233-234。由此可见,与实验室动物不同,人对刺激或病原的感知并非纯物理事实,而是被意识赋予任务或考验的意义标志。康吉莱姆由此呼吁,医学研究应将人身标准与文化行为模式的多样性联系起来,通过跨学科的病原学环境研究,批判性地重拾“适应”与“身心关系”概念,并以之修正传统病理学理论,使医学既能尊重机体的自动稳态,也能反映社会—文化对生命经验的深刻塑造。
2. 关于“错误”的病理学康吉莱姆在《正常与病态》末尾提出一个具有范式意义的概念转向,即将疾病理解为“错误”而非“崩坏”或“缺陷”。这一转向始于阿奇博尔德·加洛德(Archibald Garrod)于1909年提出的“新陈代谢的内在错误”理论,该理论认为疾病来源于遗传密码层面的分子级误译,譬如镰状细胞贫血中谷氨酸被误换为缬氨酸的突变[1]237-238。这种解释摒弃了过于将疾病等同于“邪恶”的道德评价,转而将其视为生物信息系统中的编码偏差或转录失误,使疾病成为生命运行逻辑中的一种内部断裂,而非外在秩序的败坏。然而,生物技术对基因编辑的干预如果得到滥用,可能导致新的伦理困境,生物技术将不再是改善生命质量的工具,而变成重塑人类本身的政治权力手段。康吉莱姆主张疾病的治疗不应等同于消灭错误,而应承认“错误”本身在生命过程中的生成逻辑。这种转向要求我们从伦理与哲学的层面重新反思治疗的边界与目标。
在康吉莱姆看来,“错误”并非一个绝对的、普遍有效的否定性概念,它的判断标准往往依赖于特定语境与价值结构。例如,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症在疟疾流行地区反而具有生存优势,但在接受奎宁治疗时却可能引发溶血性贫血[1]238。这种在不同生态与治疗制度中角色互换的“病态”,说明“错误”只有在特定文化、技术场域中才具有疾病的地位。也就是说,病理学不应以功能丧失为唯一标准,而应关注“常数”的历史性、文化性与实践性。在此基础上,康吉莱姆发展出一种对正常性的终极反思,他认为健康不是恒定的状态,而是一个不断被异常逼迫、被不稳定性验证的过程。因此,规范的确立不仅是理性认知的建构,更是一场不断纠正“错误”的历史博弈[1]241-242。在他看来,只有在与“异常”对峙并对其加以修正之后,“正常”才得以显现;异常不再是偏离的污名,而是促使规范生成与更新的动力源泉。换言之,社会规范与生命规范虽在逻辑意象上可比拟,却在生成机制与操控方式上截然不同:前者依赖于制度化的知识-权力配置,后者依托于个体机体的自组织活力。正是这种对“错误”的历史认识论,使规范成为一场无休止的自我调节与社会治理的复杂实践。因此,对规范的认识需要注意到知识与调节机制之间的重要关系,也就是规范与权力之间的关系。这种关系最终必须被理解为对消极力量的历史认识论,也就是他所讨论的关于“错误”的科学。在他看来,正常必须通过与其对立的异常才能产生意义,二者之间的排斥从属于由异常唤起的修正,所以规范就是无休止地纠正错误。因此,虽然在词源逻辑上“normal”先于“abnormal”,但在存在意义上,异常处于首位。
3. “规范”概念的发展与批判康吉莱姆关于规范的论述在当代思想界产生了深远影响,其中最具代表性的继承者无疑是其学生福柯。福柯以“生命政治”“规训权力”等概念为核心,将康吉莱姆关于生命自我规范性的哲学洞见延伸至社会与政治领域,重新描绘了身体、知识与社会制度之间的权力关系。在福柯看来,现代社会通过一整套制度机制(如学校、医院、军队、监狱)将生物性生命纳入管理,规范由此不再只是个体与环境之间的生命机制,而成为国家与社会对人口进行控制的权力策略[10]。通过这种“正常化”过程,社会得以将个体行为纳入可控制的标准之下,从而使个体主动地成为自我规训的主体[10]155-160。福柯对“错误”的重估也深受康吉莱姆影响。在《知识考古学》中,福柯延续康吉莱姆对科学史中边缘与失败知识的重视,反对从终点回溯历史的胜利者叙述,主张通过考察废弃的经验来理解知识体制的变迁[11]157-231。可以说,康吉莱姆对生命科学的思考,为福柯提供了重要的哲学出发点。后者正是在这一思想基础上,将生命的规范性转化为分析权力机制的起点,从而将病态经验引入对社会控制的批判之中。如果说康吉莱姆强调生命通过自我规范而获得尊严,那么福柯则揭示了现代社会如何以生命之名行控制与规训之实。这种延续与转化,不仅在思想上贯通了知识与生命,也使“规范”问题成为当代批判理论的核心议题[12]120-135。
福柯之后,康吉莱姆的思想在全球范围内被重新激活,并在不同领域中获得新的生命力。阿甘本继承了福柯关于“生命政治”的论述,将生命从哲学与医学转向政治神学,以“赤裸生命”揭示权力通过决定生命与非生命、可生与可死的界限而运作的机制,从而表明生命规范的政治化已成为现代权力形态的核心问题[13]163-171。布鲁诺·拉图尔(Bruno Latour)及其行动者网络理论(ANT)则在科学研究与技术哲学中复活了康吉莱姆的认识论立场,指出科学知识是人类与非人行动者共同建构的网络[14]23-29,这一技术政治的转向,使康吉莱姆的思想获得新的现实性。人类学家安玛丽·摩尔(Annemarie Mol)的民族志研究则以一种更具批判性的方式对康吉莱姆的规范性思想在当代的意义重新进行了评估。在摩尔看来,康吉莱姆规范概念的提出,主要基于其借助大量案例对临床经验与实验室事实的区分。然而,在当代医疗实践中,临床的生活现实与实验室的科学常态早已交织难分。在此背景下,摩尔追问,在知识与实践本身即嵌入于生活现实的当下,康吉莱姆式的规范性思想是否仍然成立?为了回答这个问题,她尝试超越康吉莱姆“生命规范”与“社会规范”的二分,转而从具体经验出发,使“规范”从抽象的哲学命题转化为可观察的社会过程。通过分析糖尿病患者在血糖监测与生活调节之间的实践经验,摩尔指出在现代医学实践中,“正常”与“病态”早已不再构成明确的二元对立,医生的临床判断、实验室数据与患者的自我感知均能在具体语境中共同生成“规范”的多重性[15]274-284[16]120-124。在这种情境下,医学规范不再为社会提供统一秩序,而体现为相互干扰、并行不居的多重秩序模式。从生命规范到多重规范,摩尔对康吉莱姆的核心命题进行了转化,使“规范”不再是生命固有的内在尺度,而成为技术、制度与身体实践交织中不断被生成与协商的关系性过程。她由此揭示出,当代医学世界不再以单一的理性或价值为中心,而是由多元、动态乃至相互矛盾的规范体系共同构成——这一转向不仅拓展了康吉莱姆生命规范性的哲学视野,也为理解现代医学中的知识、权力与实践如何共同塑造生命经验提供了新的分析框架。从摩尔回望康吉莱姆,我们或许更能理解《正常与病态》是如何在被不断诠释的过程中,仍然展现出理论上的开放性。
五、结 语康吉莱姆在《正常与病态》中完成的,不仅是对医学范畴的哲学重释,更是一场从社会回到生命的认识论复位。他让我们看到,疾病并非健康的数量偏离,而是生命在不确定性中生成新规范的创造性事件。这种“规范”不是静态的标准,而是在与“错误”的持续对话中完成的动态实践。医学的意义,因而不在于修复异常,而在于理解生命如何通过病态重构自身的秩序与价值。当代学术界几乎无时无刻不在援引康吉莱姆,他被视为生命政治的源头、后人类哲学的先声、医学人类学与STS的重要思想支点。然而,被继承的康吉莱姆并不总是他本人,后人在他基础上所做的推进工作的确吸收了康吉莱姆的语言,却也会在不经意间遗忘了这位亲历抵抗运动的思想家在其理论中所坚持的生命的主体性与斗争性。
福柯曾说,抛开康吉莱姆,就无法理解法国思想[1]262,而今天我们可以补充的是,抛开康吉莱姆,我们亦难以充分认识技术时代的生命。因为在他那里,生命不是被定义的对象,而是知识的尺度;疾病不是正常的偏离,而是价值生成的契机;规范不是命令,而是不断创造的活力。在这个意义上,康吉莱姆之后的一切生命哲学,都仍在回应他那未竟的问题,即生命如何在被认知之前,先行确立自身的意义与价值。毋庸置疑,《正常与病态》存在分析上的限度,但是今天重读这部著作将继续启发我们发现生命自身仍然是理解知识、社会与技术的深刻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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